刚才所说,之后洋商在大燕贸易,暂时只有在南海商贸司中,才是合乎法规的。否则一旦走私被抓,就要没收全部货物和财产,甚至是船只。到时但凡洋商,自然都是算在商贸司之中了。”
“不过依约翰逊阁下意思,想来是想入驻洋馆,进而入驻商贸司。但正如阁下之前所见,商贸司中只有十(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