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英国的圈地运动的真实情况以后,我们再来分析原始资本积累在这个过程中的定性问题。
史学家d"j"钱伯斯认为18世纪圈地中的农业改良主要不是通过发明高效率机器,而是依靠引进新作物、改良畜种、改进耕作制度、改善排水系统、改变租佃制度等,由此而产生许多新工作诸如筑篱、修路、人工种植牧草等。此外,圈地还开垦了大片公地和荒地,扩大了耕作面积,新耕作制度也消灭了休耕。这些,都表明18世纪的圈地运动带来的是一种劳动密集型农业,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劳动力的需求。总之,早期圈地运动规模小,数量少,对农民的影响程度不大,未造成农民与土地的分离,大多数农民仍占有土地;晚期圈地运动因其规模大、范围广,对农民的影响程度较深,但主要体现在土地的集中方面。了解圈地运动的历史过程,也就澄清了我们以前对圈地运动的偏见,正是这样圈地运动才得以顺利进行。
在被誉为“种草养畜打开增收一扇窗”的山西,把草当作庄稼种已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所接受。全省种草面积已达760万亩,过去70:30的粮经二元结构变为现在的64:28:8的粮经饲三元结构。据当地的典型调查,在干旱地区除种土豆收益与种草相当外,种其它作物的收益都不如种草。种粮的投入产出比为1:1.3,而种草的投入产出比为1:2。从种植谷物与种植牧草比较看,种植1亩水地苜蓿,可产鲜草5000多千克,亩均纯收入600元,比种玉米亩均增收290.5元。在一些草食畜生产大县,如岢岚、山阴、偏关等县,种草养畜已成为促进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神池县去年种草16.5万亩,占到总播种面积的26%。他们实行种草养畜一体化经营,养羊38.5万只,草食畜牧业人均纯收入达到664元,是农民收入的大头。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地区,种草养畜托起了农民致富的希望。
在经济较发达的江苏、广东,种草养畜也作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途径。据试验,南方利用冬闲田种植多花黑麦草,亩产鲜草5~7吨,整个生育期6个月间亩产鲜草9~13吨,可刈割6~7次,折合干草1吨以上,干物质中粗蛋白质含量20.8%,即亩产粗蛋白质200千克以上。每亩地可养鹅100只,按目前市场价计,每只盈利10元左右,每亩纯收益1000元以上。同时由于养鹅和种草,水稻至少可减少施用复合肥22.5千克,保证了稻作的增产。江苏是养鹅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