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玲珑
我有一座随身农场血玲珑连鸟类专家都不知道,赵新宇也就没有再去考虑,不过他却想到了黑风、金痕、金羽他们。
人们在客厅闲聊的时候,他去了外面找上了金痕、金羽、黑风,将拍下来的照片给三个家伙看了一下。
黑风摇摇头,“老大,我几乎没有传承,金痕、金羽他们有着古老的传承,他们应该知道。”
赵新宇目光落在金痕、金羽的身上,“老大,这是一种鸡,因为全身几乎都是血红羽毛,所以人们叫他血玲珑或者是玲珑鸡,这种鸡不说羽毛是红色,就是骨头都是血红。”
“味道怎么样。”
金痕不由得一乐,“血玲珑是一种古老的物种,就是因为味道太好,在那个年代不说是人类,就是动物都喜欢,所以血玲珑才没有繁衍下来,很多时候人们都认为血玲珑已经灭绝了。”
听到这话,赵新宇的眼睛一亮,“很好,很好。”
“老大,你在哪里见到的血玲珑。”
“明轩紫竹林中看到的。”
“我再去看看有没有。”黑风在说话的同时。一溜烟就跑出了文赢阁。
就在赵新宇打算回去的时候,黑风兴冲冲的从外面回来,“老大,快走。”
一株明轩紫竹的下面一堆杂乱无章的野草筑成的巢,巢穴中有着六枚血红色的dance,这蛋略比鸡蛋小了一些。
“这是?”赵新宇压抑着心中的激动。
“这应该是血玲珑的蛋。”
赵新宇点点头,将巢穴连同六枚蛋都收进空间,哈哈大笑起来,他知道用不了多长时间空间中就会出现成群的血玲珑。
接下来的几天,冯家庄、泰村几个村子的村民和村里的那些已经幻象接管村里的村民爆发了一次次的冲突,不过好在西韩岭这边替他们掏过路费,这些没有爆发太大的冲突,可每一天看到那些跟在李富贵后面摇尾乞怜的村民,绝大多数村民都有一种厌恶的感觉。
他们都是一个村子,以前村里穷,人们倒是没有太大的感觉,可从开发之后,人们对于一些村民的所作所为都满是厌恶。
看着那些跟着李富贵的村民每一天都能够收到上万的过路费,几个村委会的人可就眼红。
随后这些人都成了李富贵的跟班,每一天都在村里吆五喝六,只要村民给他们脸色,他们轻则怒骂,重则动手,几个村子是怨气冲天。
看着西韩岭帮村民们掏过路费,这伙人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