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撤离了他们的初始集合地点。
就在奔赴预定作战位置的时候,路明非忽然听到了十四个心跳声正在迅速接近,他当即发出疏散命令:
“卧倒!有人偷袭我们!”
只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他的反应,位于最前方的新生联谊会成员刚要进入预定位置,就被红色作战服的学生们狙击。密集的枪声如雷鸣,弹丸齐射,不少新生的胸前涌出一抹血花,阵亡出局。
“进入掩体!反击!”
路明非躲在凉亭的石柱后,对着胸口的无线电大声嘶吼。
他在下达命令的时候也没闲着,抓住对方换子弹的空档,从腰中抽出两柄沙漠之鹰,双手举枪,齐射。
这是大口径的手枪,足以击倒非洲大陆上迁徙的斑马,威力极大,后坐力也大的惊人。可他双枪齐射颇有些施瓦辛格的潇洒味道,连手臂都不带抖的,精准无误地抹掉了恺撒派出的七人小队。
这是个巧妙的时机,恺撒总共派出了两支小队,他们交叉射击互相掩护。可就在第一支小队清空弹匣翻滚着回到掩体的时候,却遭到了路明非无情的击杀,被巨大的动能击退。
剩余的七人小队跟见了鬼一样,再也不敢正面露头,而是借助新生联谊会的前线阵地当掩体,打冷枪。
“明明你的枪法什么时候这么好了?”不远处有人喊。
是罗纳德·唐。
他趴在一尊半人高的石墩后,有半截身体没入了校长珍贵的百慕大草坪,这些精致且优美的草坪何时经受过这样的“蹂躏”?纷纷跟被霜打了一样,抬不起头。
“前些天练的!”路明非回答,声音淹没在呼啸的子弹声中。
“这样的特训能不能给我也来一套?”罗纳德·唐的嘴上没有闲着,手上同样如此。
相比于路明非的大口径手枪,他的武器是卡拉什尼科夫式自动步枪,红木枪托枪柄,来自于西伯利亚高原的百年红杉木,摸着犹如少女的肌肤那样温润且爱不释手。
他稍稍拨动了在扳机上的连发阻铁,让这柄自动步枪火力全开,由单发转为全自动,三秒钟就清空了弹匣,黄铜弹壳落了一地。
猛烈的火舌中是密集的子弹雨,震耳欲聋的声音中,他又换上了一个弹匣,以同样的速度打空,肆意地宣泄着强大的火力。
这些子弹的精准程度逊色于路明非,但是足以压得学生会的偷袭小队无法露面,成功掩护了同伴近身潜入,不过是五十米左右的距离,几乎是转眼间便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