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的衡量起来,自己的血肉之躯,能不能抗击如此威力的高威力子弹。
现场倒卧着的一男一女,一个被射中心心脏,一个干脆被爆头。
被射中心脏的那个保镖,在胸口左部有一个婴儿头部大小的大洞。靠近洞口的西装,早已被高温烧成了焦黑的碳状物,而洞口的浅表部分,也是一样的焦黑色,只有中间的部分,才是正常的肉色。
大量的鲜血从死去的保镖身下渗出,很快就把他周围染红一片。
至于另一名不幸被杀地女人,形状更是凄惨。脑袋已经烂掉了半边,脸部凹陷。五官烂做一团,根本就难以分辨形状,倒卧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古怪的形状。
早在躲过第一次枪击之后,俞可修便迅速找了前台柜当作掩体,躲在了后面。原本已经有些发白的脸色,此时已经没有一丝血色。
眼下。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只要秦笛想,他有一百种方法为那杀手引导,让他击中俞可修。
思量再三,秦笛最终没有这么做。俞可修什么时候都可以杀,可就这么让他毫无痛苦的死去,秦笛很是有些不甘。此外,有关阿片酮的秘密,还要从俞可修嘴里橇出些信息来。若是让他就这么死了,也不符合秦笛的原则。
“罢了,算是饶过他一次,就当替雪儿、霜儿报答他地生育之恩!”秦笛闪身避到一处大理石壁后面,闭上双眼,再次进入精神力视野。
顺着杀手两次枪击的弹道,秦笛的精神力一路追踪到对面大楼的楼顶。那里,也曾经是他选择潜入金凯大厦的地方。
说起来,杀手会选择那里,证明他还是有些眼光的。可他为什么不选择潜入大厦。悄无声息的干掉俞可修。反倒如此大张旗鼓的,在公众面前开枪呢?
精神力已经锁定了杀手地方位,秦笛却犹豫着该不该送出一丝意念,把那杀手变成傻瓜。因为他这个时候想到,对方这么做,或许还有一种可能!
“或许这杀手,压根就不想杀死俞可修。他只是在吓唬俞可修,通过震慑他,来达到某种目的!”如果事实真如自己猜测的那样,秦笛完全可以不用出手。只要再等上片刻,估计杀手也就自己撤退了!
动手,还是不动手?这是一个问题。
“阿笛……阿笛……”
韩嫣的几次小声呼唤,帮秦笛下定决心。他决定不出手。一个安全逃脱的杀手,显然比一个变成傻子,随时有可能暴露的杀手,更加符合自己的利益。要知道,他一但出手,就意味着自己暴露的危险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