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秒男吧。
至于天亮之后,凶手应该没这个胆子在白天作案吧。
酒吧中,一件白色低胸装,有着一头栗色卷发的女人,左手端着一支高脚酒杯。她在这里独自坐了一整晚了,没有加入舞池中那群疯狂地摇摆着身体的年轻男女,而是看着他们挥洒着青春,忧郁的气质给她带来一种别样的美感。
“美女,我能请你喝一杯吗?”
女人转头看去,说话的男人穿着一件花格子衬衫,带着方框眼镜,给人一种阳光活力的感觉,有种让人不由自主信任的独特魅力。
男人的笑容真挚又明朗,丝毫没有其他男性看自己时那种色眯眯的眼神,虽然主动搭讪的男生肯定是抱着某种目的的,但至少他的双眼中没有欲望。
“可以啊。”
一个晚上拒绝了十几个男人邀请的女人笑着接受了男人的邀请。
男人坐在了女人的身边,伸手拿走了她手中的酒杯。
“这种酒伤胃,尤其是你这么美丽的女性,怎么能喝这么多呢?”男人将手里的酒瓶展示给女人,“长城红酒,虽然是华夏的品牌,但味道不输洋酒,最关键的是红酒对胃的损伤很小。”
男人给女人倒上小半杯红酒。
喝红酒千万不能倒满杯,因为倒满了就无法摇杯,不利于香气的释放,也无法观察挂杯现象,而且不美观,倒酒的量要把握好,倒酒时只需倒在杯身的三分之一处即可。但可惜05年不是每个酒吧的酒保都懂得这些,这也导致了很多人在品尝的时候没有享受到最佳口感的红酒。
女人见男人只倒了小半杯红酒,将酒杯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不像是没醒过酒的样子。
抿了一小口,涩味、酸味、酒精味、甜味、果味、香气融合在一起,绝佳的口感。
女人看了男人一眼,显然这个男人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等醒酒过程进行地刚刚好的时候才来邀请她。这样一个懂酒又细心的男人,虽然对方显然不是为了和她聊几句天而来的,但是她反而对男人更加地感兴趣了,也不介意和对方共度良宵。
吧台的另一边,懒虫打了个哈欠,给自己灌了一口龙舌兰。
对于另一边发生的搭讪事件他们并没有在意,毕竟在酒吧这种事情多了去了,甚至还有在外面等着捡尸的呢。这不,两人猜拳决定了谁在酒吧外吹着冷风盯着那些捡尸人的脸。
当然,如果捡尸的不是一只耳,那么他们也不会去多管闲事。
男人和女人一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