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余二十二岁那年,又见到了自己的父亲。那个男人还是她记忆里的模样――皮肤黝黑,穿着寒酸,最寻常的艰苦农人模样。
但是又有些不一样了,二十二岁的游余重新审视他,发现他并没有自己十五六岁时看见的那么高大,也并不可怕。虽然面对她这个几年未见的女儿,他仍然是凶狠蛮横的态度。
他为了自身和这个城市格格不入的形象而感到局促,但对她这个女儿却毫无生疏,见到她之后就开始大骂她没良心。
说起来也是有趣,她从几岁开始干活,照顾生病的母亲,后来又要照顾弟弟又要照顾父亲,累得没有一天能休息,村里人都夸她有良心,可她带着这样的“美名”过得一点都不快乐。等到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去学习,靠自己的努力赚钱之后,她再也没有联系过父亲,虽然被骂没良心,可她还是快乐的。
而且,现在一点都不后悔。
“要不是你叔的儿子回去说看到你在这里,我都找不到你,没良心的畜生,白眼狼,你老子生你养你,你长大了就跑走,几年不回去,现在能赚钱也不寄钱回去……”
好像种种纠葛,说到底都是因为一个钱字。
他上来想要给她一巴掌,就好像高一那年的元旦晚会一样,但是游余并不觉得恐惧,她躲了一下,语调很平静地说:“弟弟要钱上初中了吧,我可以给你两万块钱。”
两万块,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并不算什么,但对于她父亲来说,那是一笔巨款。直到跟着她去取款机,看着她取钱,再把那两沓红票子拿在手里,男人的脸色才终于好转,但还带着讨债人的趾高气昂和理直气壮。
游余忽然笑着摇了摇头,不知道在感叹些什么,她对他说:“拿了钱,以后就不要再来找我了。”
父亲一瞬间变了脸色,收起钱怒骂:“你永远都是老子的女儿,赚了钱就要给你老子和弟弟用!不然你一个丫头赚那么多钱干什么!”
游余看着他:“你以前不是想带我回去让我嫁人,当时不是说人家的彩礼给两万?你就当已经两万块钱把我卖了。养老送终是你儿子的事,我就是个养大了能卖钱的丫头,卖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
都是她从小听着这个男人说的话,女儿养大了就是别人家的,女儿没有用。因为是个女儿,她千求万求才能读书,一边读书一边帮家里干活,因为是个女儿不能延续香火,她在家里吃得最少干得最多却从来不被重视。
“谁家的女儿都只能卖一次,你还想卖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