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领土,然后再进行和平谈判。苏联认为,和平谈判的内容应有如下四个方面。一,讨论对科威特的赔偿问题。二,讨论对伊拉克战争罪行审判的问题。三,讨论裁撤伊拉克军事武装力量的问题。四,对伊拉克政府进行和平改造(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