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唐重保持着平静的呼吸,用他特有的频率沿着操场一圈又一圈的奔跑着。
和白天的喧嚣吵闹无数人在上面践踏不同,清晨的大操场就像是初生的婴儿熟睡的少女,安静脆弱,让人生怕自己落脚重了,吵醒了他们的好梦。
当唐重跑到第三圈的时候,身后又传来‘啪啪啪’的脚步声音。
不用回头,只是听声音,唐重就已经知道这双脚的主人是谁。
她又来了!
果然,她先是用极轻快的速度奔跑到唐重前面。在一个不远不近的位置放缓速度,然后再按照自己的
节奏奔跑――他们之间总是隔着那一段距离。
唐重笑笑,不以为意。
有个性感窈窕的女孩子在前面引路,对他只有促进作用。
看着她修长的双腿在快速的拨动,饱满翘挺的臀部左右摇摆,实在是一桩赏心悦目的事情。
焦南心是个很独立的女孩子,如若不然的话,也不会在自己还没成年的时候就利用假期背着行囊走遍了全国各地。
她爬了很多名山大川,也看了很多山涧大河,更和同伴挑战了被《国家地理》杂志评选出来的数个‘死亡领域’――
“我看到。我征服。”她喜欢那个小个子将军的话。
也因为她的这一‘野蛮’爱好,练就了她极好的体魄。每天六点钟起床跑步、打拳是她的必修课。
原本她以为自己起床这么早,操场一定空无一人。
但是,她没想到的是,第一天出门就遇到比自己还早的学生。而且,看那个家伙的模样,他应该已经跑了好几圈。
不甘心落后是她的性格,于是,她就火速的冲到了唐重的前面。
她喜欢第一名、她喜欢挑战极限、她喜欢跑在别人的前面――或许,有朝一日她也喜欢坐在别人的上面――
她要在前面领跑,而不是跟在一个男生后面做跟屁虫。
而且,她要把那个男生给累的脱力――假如他一直跟着不放的话。
她对自己的体力很有信心。她对那些整天看小说玩游戏极度缺乏锻炼的男生没有信心。
而且,唐重的形象特征和鼻梁上那幅丑陋的大眼镜简直就是‘宅男’的代名词。
一圈、两圈、三圈――十圈、十一圈――
无论她跑多少圈,那个家伙总是不远不近不离不弃的在后面跟着。
最后,她自己溃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