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不复,人皆有感切肤之痛。
今社监署新创,汇聚百业诸社,正为振兴诸业。署中将设社库,积钱五百万缗,分补所录诸社,盼能生民享惠,奋力生活!”
此言一出,满场俱寂,人人瞪大双眼,一脸的难以置信,瞪大双眼彼此相望,想要求证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李潼倒是很满意在场众人的反应,所谓若欲取之、必先予之。
行社是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集中方式,现行的制度其实并没有太好的管理方式。哪怕到了后世,仍然如此。想要让相关民众们服从管理,自然要先向他们表达出制度的优越性。
此前幕府便在讨论补贴籍民、刺激生产与消费的方案,提出了很多的设想,但李潼都感觉不太满意。
佐员们所提出的补贴对象主要还是自然人,比如获得朝廷民爵嘉赏的公士之类,又或者年过几十、家有几丁,这也是以前惯用的手段。
但这些方式,所针对的只是生民个体,而生民的需求普遍单一,无非衣食等基本需求。长安新经动乱,物资难免短缺,把钱发到小民们手里,或许会刺激他们积谷备荒的囤积欲,抢购几种有限的生活物资,这与李潼所设想全面刺激长安民生恢复有些出入,起码不会对诸行业生产造成太大的补益。
所以他在考虑一番后,还是决定将补贴的目标从个体转变为以行社为单位。如此一来,虽然会刺激行社进一步发展,但也顺理成章获得对行社的管控权。拿了我的钱,我总要查一查你用在了什么地方。
至于这样会不会造成行社尾大不掉,这也是多虑了。因为古代东西方行社的发展,是有本质性的不同。
西方行社或者说行会是在城邦建立伊始就产生,是平民从业者对抗城邦贵族的一种组织。而东方则是在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为了补偿统治模式而兴盛起来。
二者产生的时机与动机截然不同,而且古代中国还有一个统治的根本法,那就是编户齐民。民众们首先是在籍之民,然后才有一层行社身份。
生产性质的行社,主要是工艺的研究与传承,像是唐宋之际的制造产业,由官府提供官样等生产标准进行生产采购。商业性质的行社,则就主要是管控物价、避免恶性竞争,以及统筹资本,参与官买、互市等官方组织的买卖活动。
可以说,古代中国的行社从产生伊始就没有反骨长出,未来的发展也根本不具备此类空间。至于官商勾结、政治投机,以及晋商们含辛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