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有理念上的争端,他们也必有重见的一天,但并不是现在,也不是这种情况。
……他,或许还没准备好。
……而且,失踪的小丑,应该也没有准备好。
他戴上头盔,显然,法庭上没有给他留的位置。
弗里斯的确节节败退,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但实际上——他不过是认清了一个早就认清的事实,他的老板并不是哈尔·史密斯。
他的老板是纽黑文第一大黑帮邓洛普先生,他要做的,是在哥谭的法庭上,维护那位邓洛普先生的权益,而在一开始,弗里斯就知道这个案子很难做到无罪辩护,他真正达成的目的,是让哈尔·史密斯以及其家人没法离开哥谭市,也没法指认邓洛普。
本来,弗里斯以为警方没有充足的证据,结果当他和哈尔交谈过后,才发现,这位在里世界一向嘴很严的老先生把什么都交代出去了,弗里斯一边怀疑哈尔是不是受不了刑,另一边怀疑黑门监狱究竟是什么可怕的地方——但,好在还可以在法庭上翻供。
他计划证明哈尔·史密斯拥有精神疾病问题,因此他的证词不能做数,但如果这次庭审不出结果,对方又一次被贝蒂文奇怪的刑讯方式给审问出别的什么,那哈尔和弗里斯就都不用活了,弗里斯现在就买票去非洲,从此以后远离纽黑文,说不定还能留下一条命。
而哈尔·史密斯这位老人,前镇长在于弗里斯交谈中,要求对方想尽一切办法把他送进本地精神病院,然后他会想办法,从本地精神病院移交到杰克逊,这两个城市都没有死刑。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走……阿卡姆疯人院那不是正常人能待的地方。
审讯一分一秒过去,对面律师又一次站起来,而弗里斯决定干脆牺牲掉哈尔·史密斯的侄子罗伯特,想办法推诿罪行算了,在此时,那位流泪的被告人开口了:
“目前所有证据都没法直接证明我有罪,”这个已经衰老了的男人有着一张慈祥的脸,不胖不瘦,看上去像是会哄孙女睡觉,也会带着儿子去钓鱼,就像是你周围的普通邻居一样亲切,尤其是他那双浑浊的褐色眼睛,他说,“法官阁下,我想要为我,也为我无辜的家人辩护。”
“南欣克利并不是一座糟糕的镇子,但我的确是一位糟糕的镇长,我在发现家人做出错事时,却没有选择去制止他,而是想尽办法带着他们逃跑,我的确不是一个合格的长官,只是一个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