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119 旷然散我愁-5(3 / 4)

小说:帝国黎明锐舞 作者:鼓元吉

趁着请教筑城法式的机会,郑学政、谭知州多次登船造访。赵行德也有意接纳,除了公务之外,谈及朝廷择法自守,商贾许多择君子法自守的。赵行德提议扬州商会不妨参照楚州和杭州的做法,以君子法为蓝本,制定一个清流商会的章程公之于众,只要是愿意遵守这个章程的,无论身份地位如何都可以入会。他肯出这个头,郑彬和谭自在都大喜过望。

商会不仅仅要财雄势大而已,真正有实力的商会,既要地方官府的支持,又要有名望的一方清流领袖来力挺,抵挡各方面对“奸商”的口诛笔伐,如杭州有吴子龙,楚州有陆云孙,还有大量廪生的支持。这些地方的商会,自然是清流商会中执牛耳者,各地商会的规矩章程如果有不同或者纠纷,往往以这些商会的章程和裁决为主,否则的话,就会被廪生斥之为“奸商”。

扬州本地望族中原来也有清流名士,但自从辽兵入寇后,这些“名士”纷纷迁居江南。赵行德参与扬州章程的制定,无疑是一种明确姿态。他以清流领袖和无敌名将的双重身份,大大地提高人们对烽火扬州的信心。朝廷户部比铁公鸡还一毛不拔,富商和廪生们控制着州学,增加赋税比登天还难。扬州官府为了筹集重建地方的钱粮,赵行德为了将经略南海,都需要刺激人们的信心。

郑彬、谭自在等人一开始只是希望借赵行德的名望和支持打开一个局面,然而,这一来二去地讨论之中,他们越发意识到“君子法”和“清流法”看起来相似,但究其实质,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东西。这二人食髓知味,开始细心和赵行德讨论起如何将“君子之道”化用在商会的章程之中,吸引更多的商贾,更多百姓到江北安家落户。

官府将和商会共同建立一个证信堂。无论商行还是百姓,可以自行订约立契,一文钱将约定的契约保存在证信堂里,无论这些契约多么古怪,只要不违反当时朝廷的法令,任何契约的相关人都可以请求扬州官府执行他们。证信堂立下了许多规矩,多方限制管事欺瞒东家的行径。许多管事不但掌握东家的生意,自己也经营着买卖。商会规矩是宁枉勿纵的,只要有任何细微的可能损害东家的利益,东家都有权收取管事从自己生意中因此获得的利益。如果管事自己欠的债,债主也不能变卖东家的房产货物。这样一来,江南富商就能放心在扬州置办产业,通过各种契约控制管事,而不必担心被他们借机营私。

淮南一向是盐商富集之地,扬州商会为了筹集买船出海的银钱,几乎挖空了心思。

证信堂成立后,商会南海船队订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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